言論自由一般被認為是基本權利中非常重要的類型,一般來說民主國家都會明文予以保障。但基本權利不能無限上綱,言論自由也和其他基本權利一樣,可能會受到限制。詳全文>>
刑事審判在被告判決有罪確定前,應嚴格限制強制處分權之濫用,以免不符比例原則,形成對人權的過度侵害。其中,配戴電子手錶、腳鐐,都比要求被告定期到派出所報到之措施,對於人權的侵害更輕微,且更能有效掌握被告行蹤,並節省監控人力之耗費。詳全文>>
司法院網站上法官聲請待審案件中年代最久的是會台字第一○七五四號,本案是關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二三○號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事件,距今已有八年,可以說是歷來法官聲請釋憲被受理案件中待審期最久的案件。詳全文>>
本來屬於親北京的香港商界也出來表示反對修法,因為這樣會讓外國投資者不敢來香港作生意,未來香港恐怕會失去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,最後變成只是中國的一個城市。詳全文>>
一個命案,便讓港府將香港與大陸之間的引渡制度放寬,港人,尤其是「只想兩制,不愛一國」的港人便喧騰了起來,於是單純的司法問題就鬧成政治問題,然後就是沒完沒了的意識型態之爭。詳全文>>
這種從家門、校門到衙門的年輕法官(台灣初任法官的年齡平均在25至27歲),既缺乏人生的歷練,也沒有社會經驗,以致常識明顯不足,而這與法律專業一點關係都沒有。詳全文>>
「終身職」也可以擔保法官作為永業的專業公務員,可以經由長年的審判工作,累積經驗,愈發精進。從這個角度來看,「屆齡強制退休」與「終身職」之目的,並無任何衝突。詳全文>>
法律專業並不代表萬事皆通,唯有提升評鑑委員會與職務法庭組成成員的多元性,廣納不同領域的專業人才,並讓非法律人能夠佔過半席次,所做出的決定才能避免產生偏頗。詳全文>>
美國接下去兩年,國會眾議院掌控在民主黨手上,川普施展不開。但是參議院認可任命法官這件事,會是川普的持續政績。這將會是川普影響深遠的重大政治遺產。詳全文>>
現代民主國家政府運作的根基是主權在民,既不是終身職法官說的算,也不是司法院院長說的算,更不是總統說的算,人民是有權且作得了主的,不是嗎?詳全文>>
八里「媽媽嘴」與頂新豬油案案件偵查期間,都受媒體作大量不當報導,造成嚴重的輿論審判,法院更應拿出膽識,依據事實,妥善適用法律,公正審理,勿以輿論壓力而致出入人罪。詳全文>>
近來,各級法院法官們向大法官聲請法律違憲審查的案件量大增,這彰顯著台灣司法的進步,值得欣喜,但我們也必須不客氣的指出因此產生的部分亂象...詳全文>>
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因浩鼎案遭檢察官以貪污罪嫌提起公訴,對於台灣的司法人權感觸良多。他認為,未來在司法人權的提升上,取決於我們是否有專業又客觀公正、謹守程序正義的司法體系。 詳全文>>
科技進步,個資的價值已非同日可語,尤其凡事都講大數據的今天,誰擁有最多個資,誰就更能征服市場。但個資屬個人財產,若沒來由的強制人民需義務性提供可辨識資料,就是開啟人民被奴役之路。詳全文>>